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户外广告管理
发表日期:【2012/4/22】已被阅【2894】次
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发出通知,要求全市户外广告审批相关部门在前一阶段业主自查的基础上,采取措施加强城市户外广告、招牌设施安全管理。
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提出要用开展拉网式大检查、组织安全技能鉴定、加大执法力度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、加强户外广告规划设置等措施,强化城市户外广告招牌设施安全管理。
此次行动将重点检查交通要道、十字路口、人流集中区域等大型户外广告,坚决拆除未经审批、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设施。取缔无证设计、无证施工的户外广告、招牌;要责令经审批但逾期设置的业主单位限期拆除,将逾期不拆除的视为违章广告一并清理。审批部门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设置负有监管责任,对广告牌设置的规划、设计、审批、施工、监理和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。同时,委托具备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检测单位对沿街、沿路、公共聚集场所、人流量较多的区域、路段所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,进行安全性能评估和鉴定,并进行加固、维修,不能维修的予以拆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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