户外广告简介
发表日期:【2012/4/22】已被阅【2845】次
设置户外广告以标牌、灯箱、
霓虹灯单体字等为
媒体形式,在 本单位登记注册地址,利用自有或租赁的建筑物、构筑物等阵地,设置的 企事业单位,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社会团体的 名称(含标识等)。
经营性户外广告
指在城市道路、公路、铁路两侧、
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地面部分、河湖管理范围和广场、建筑物、构筑物上,以灯箱、霓虹灯、电子显示装置、展示牌等为载体形式和在交通工具上设置的
商业广告。
申请应具备的条件
申请自设性户外广告:应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;取得有关部门的设置批准文件。
申请经营性户外广告:应为合法的广告公司;取得有关部门的设置批准文件。
登记管辖:
申请自设性户外广告在设置所在地工商分局或工商所办理登记;
申请经营性户外广告,在广告载体设置所在地工商分局登记。
受理审核时限:
申请户外广告登记,凡文件、证件齐全,
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在受理5个工作日内,完成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手续。
申请发布户外广告程序
步骤一:领表:申请自设性户外广告,需携带本单位营业执照或
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有效证件,到本单位所在地工商分局或工商所,领取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;
申请经营性户外广告,需携带广告公司的
营业执照副本(原件),到本公司所在地工商分局,领取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。
步骤二:应提交的文件、证件:
申请自设性户外广告:
1、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;
2、户外广告设置批准文件; 3、营业执照(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)有效证件